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章(第1页)

那小区的休闲区在小区中心,凶案的现场在小区的角落,走过去还要几分钟时间,这一队人走着散开了,宋文和傅临江落在了最后。到了下午阳光灿烂,这小区绿化的不错,四周围绿树的枝桠上冒着新芽,花也争芳吐露地开了不少,就是因为入住率不高,人丁稀少。

两个人一路说着,来到了小花园,这边有几个石桌和椅子,是给小区居民休息用的,这时候下午一点多,正是午休时间,也没什么人在。

众人的食物还没到,陆司语已经开了餐,面前几个餐盒一字排开,从左到右从荤到素摆得端端正正整整齐齐的,色香味俱全,他的手里拿着一副讲究的黑色筷子,低头旁若无人地小口吃着丰盛的午饭。

宋文见状心想,这人果然是当得起他富二代的身份,真是会宠着自己啊,一点也不受屈。

五月的天气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小花园里鸟语花香,环境挺好。大家互相讨论着上午的案情,没有尴尬太久,过了两分钟,宋文定的饭到了。

等快餐一拿过来,陆司语才发现自己低估了普通刑警和自己的经济差异,每个人只有一份盖浇饭,还是菜少饭多,衬得他有点不好意思,把几份菜往前推了推,“我带的菜有多,你们不介意地话就一起吃。”

朱晓他们几个早就眼馋半天了,就等这句话,马上举起筷子就上。特别是老贾,早饭全吐了,这时候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丝毫没跟陆司语客气。

众人夹了菜吃到嘴里,马上纷纷赞不绝口。

“好吃,这厨艺不错。”

“唉,这排骨炖的酥烂入味。”

“这虾真是新鲜。“

宋文看这一群狼吞虎咽的下属,嘴上说着,“行了吧,你们几个给人家剩点。”行动上却一点没落下,夹了一块排骨,就放到自己的盒饭上。那排骨是糖醋的,用的是自然生长的生态黑猪肉,裹了一层浆汁,入口就带了一点点酸甜,咬下去是满口的鲜香,那味道不是快餐里勾兑出来的鲜味,而是新鲜的食材加上各种高档的调料,再配上完美的手艺。

宋文一向觉得最好吃的食物是第一次刚出锅的,等隔夜再热了就会失去了味道,可嘴里这块排骨,只恨不得让人多吃几口米饭。这菜的确好吃,绝对是大厨的水准,从舌尖到味蕾,都是一种享受。再尝尝其他的几个菜,一道比一道惊艳。

一桌人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午饭,那几个刑警事情还没干完,都先撤了,一时石桌边只剩了陆司语和宋文,陆司语低了头收拾餐盒。

宋文问他:“这饭菜是你家里人做的?”

陆司语没提防一向严肃地队长忽然问他这个,低了头道:“我自己做的,我没事的时候喜欢自己做吃的,外面的总是吃不惯。”

宋文舔了舔嘴唇,还有点意犹未尽,又问他:“记录都做好了吗?”

陆司语道:“嗯,都记了,我今晚回去整理。”

“今天第一天还习惯吗?”

“还好。”

“这个案子到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我倾向于熟人作案,分尸的人有一定的医学基础。”话说到了这里,陆司语的手微微一顿,然后开口说:“我认为凶手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分尸而分尸。”

宋文双手抱臂:“怎么说?”这话有点绕,但是他想了想,瞬间明白了陆司语的意思。

“经典的案例中,分尸抛尸无外乎几种原因,最常见的,是不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增加勘探的难度,隐藏嫌疑人的踪迹,方便弃尸,其次则是,和性有关,杀戮和分尸能够给部分人带来快感。”陆司语收拾好了餐盒放入背包,抬起头看向宋文,“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我觉得这两种原因都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陆司语摇摇头,低头把包合拢,不愿意再说。

新人,总是会主观臆断一些内容,现在的刑警工作其实很讲究推理,每个线索必须要脚踏实地才能够最后定论,陆司语的这种观点似乎太过虚无缥缈,宋文起身收拾了那几个一次性餐盒道:“我们继续查吧。”

到了下午,林修然先带着尸体回了警局,尸体的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越是早些解剖,对案子的侦破就越是有利。

两点时,警犬被调了过来。

南城市局的常用警犬主要是四只,平时和缉毒那边的养在一起。傅临江这个人每天乐呵呵的,不光与人为善,和队里的警犬更是相处融洽,那些狗见了他就像是见了亲人一般,飞扑过来把傅临江从上到下舔了个遍。

热门小说推荐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宇宙之大,粒子之微,火箭之速,化工之巧,地球之变,生物之谜,日用之繁,无处不用数学。数学与航天航空,数学与国防安全,数学与生物医学数学与信息技术,数学与能源,数学与海洋数学与人工智能,数学与先进制造,数学与星辰大海!如果说,19世纪是西方的数学世纪,20世纪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越红鱼正在洗剑,她眼角一枚红痣殷红似血,就像一粒最鲜润的朱砂。她刚刚干架赢了,赢是她的日常,是她的必须,因为她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几位剑士之一。她不要之一,要第一。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系统生物找到她,告诉她是一本赘婿文中女配。男主安雪采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虽出身贫寒沦为赘婿,却于困境中逆袭,不但碾压打脸老丈人家族,还另纳五个绝色美妾。越红鱼就是五个自己主动求纳的美妾之一。妾?之一?求纳?越红鱼危险的眯起了眼睛,觉得可以把这个瞎逼逼的系统干掉了。系统不不不,请收回你的40米大宝剑。系统是来送挂的。此挂在手,不但越红鱼不会被男主光环降智,还能拯救中招的其他女性。越红鱼准备把这个挂拿来试试。原女主叶凝霜已嫁男主整整七载,她觉得能嫁给安雪采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安雪采如今飞黄腾达,仍能让自己占据正妻之位,是安雪采的大恩大德。有时候叶凝霜会想起自曾经己居然会跟安雪采计较纳妾改姓之事,就会唾弃自己不知好歹,甚至好奇不已!那时候我是怎么想的。直到有一天,越红鱼替她解除了男主降智光环?叶凝霜老娘要休了他!食用指南女主线索人物,前期比较背景板,伴随剧情展开戏份会多起来。各类女配戏份超多,都有自己故事,有善有恶。...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是楼高天为邻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这个大佬是凡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这个大佬是凡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这个大佬是凡人读者的观点。...

妙手神农

妙手神农

古老的东方,生活着龙的传人,千万年来,龙的传人坚信龙的存在,我们一起期待,获得龙珠的余飞,如何从小农民起步,阅尽天下美女,拳打装逼犯,脚蹬二世祖,玩转世界...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桑一安死了,死在车祸,却没有想到会被炮灰系统绑定。[你的任务就是当炮灰,然后走完所有剧情。]桑一安抬起眼,漂亮无辜的脸庞充满了不解诶?而冷冰冰的机器声撞见这位新的宿主模样时,声音也迟钝了下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