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5武林风云录(第1页)

房间里面的血腥味儿太重,戚妄扫了一眼浴桶里面的鸡血,转身离开了房间。

身为一个拥有无数手下的武林盟主,这种小活儿根本不用他做,只要安排下去,自然有人过来清理一切,戚妄不是原主,自然不会隐瞒自己受伤的事情,有些事情越是遮遮掩掩越是惹人怀疑,倒不如敞开了给人看,也省得别人脑补太多。

张清云被他骂走了后,估计跑去找林莹莹了,他们两个从来都没有遮掩过两人之间的情愫,二人成天眉来眼去,丝毫不避讳人,但凡是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这两人有猫腻,偏偏名剑山庄的人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人觉得师娘跟徒弟走得那么近有什么不对的。

徒弟抱着师娘?那是师娘脚滑了,徒弟去扶她,防止她摔倒。

师娘喂徒弟吃饭?那是徒弟受伤了,师娘心疼他才喂他的。

至于两人一起吟诗作对,弹琴跳舞,那些都是师娘跟徒弟间的正常相处,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眼瞎,才让张清云和林莹莹两个越来越肆无忌惮。

戚妄沿着回廊往前走,旁边的小花园里面种满了各种艳丽的花朵,此时正直春季,百花盛开

,花丛间蝴蝶翩翩起舞,浓郁的香气在四下飘散,从花园边儿走过,身上似乎都沾满了花香。

这些东西当然不是原主这个粗神经的男人置办的,而是张清云费劲千辛万苦搜罗回来的,每一株花都是张清云亲手栽下的,只是因为林莹莹说名剑山庄花园都空空荡荡的,她想要一个种满鲜花的园子,张清云便为她置办了一个美轮美奂的花园。

哦,对了,张清云是没钱的,这些花除了少部分是张清云自己采摘回来的,大部分都是张清云从账房支出钱买回来的,换而言之,这些花都是用原主钱买回来的,可是不管是林莹莹还是张清云,以及名剑山庄的上上下下都觉得没什么毛病。

当徒弟的孝敬师娘不是应该的吗?这正好证明了他这个徒弟孝心可嘉了。

林莹莹说她最喜欢穿蜀地制作的烟罗裙,张清云便去账房支取银子买给她。

林莹莹说她最喜欢吃苏州城锦绣楼的玉晶果子,张清云便去

账房支取银子买给她。

林莹莹说她最喜欢万宝阁的牡丹簪子,张清云便从账房支取了银子买给她。

只要林莹莹说喜欢什么,张清云都会去账房支取银子买给林莹莹,他从来都不会让林莹莹的心愿落空,与原主这个什么都不给她置办的男人相比较起来,林莹莹自然更喜欢张清云了。

原主就是个木头疙瘩,林莹莹喜欢把她捧在手心,放在心上的男人,原主这种男人自然不会获得她的芳心。

然而原主的想法其实很简单,自己徒弟给林莹莹买的东西跟他这个师父给林莹莹买的没什么区别,左右都是他出的钱,徒弟也是他亲自教出来的,虽然说是徒弟,可是跟儿子也没有什么区别了,儿子孝顺老娘那是天经地义的,这份情谊也应该是记在他头上的。

不过可惜的是,林莹莹只看得见东西是谁送的,却不会在意这些钱是谁花的,所以她才会对张清云的感情越来越深。

身为魔教的圣女,魔教教主的女儿,林莹莹从来都不会亏待自己,她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的,而张清云也不觉得林莹莹要这些有什么问题,账房的钱取之不竭用之不尽,只要他去取就有,哪里需要算计那么多?

用原主的钱来泡原主的媳妇儿,嗯,这个徒弟渣得还真理直气壮。

不过造成这种局面的还是原主,他把自己那三个徒弟当成了儿子一样看待,他对着三个徒弟

完完全全地付出了真心,自然就以为这些孩子会对他真心以待,所以在花销上他从来都没有克扣过这些孩子,只要他们去账房取钱,那边甚至不需要跟他说,就能把钱支给他们。

不过林清风和萧清雨的性子跟原主更相似一些,他们并不在意这些身外物,加上吃穿用度名剑山庄都会解决,他们也只有在外出行走江湖的时候才会支取银子,在山庄内的时候他们从来都不会去账房,对他们来说,钱这种东西从来都不重要,他们不需要花钱,自然也就不需要取钱了。

原主对三个孩子的教养方式都是一样的,林清风和萧清雨都是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只有张清云这家伙养歪了,这便也从侧面证明了一件事情——张清云这家伙从根儿上就是歪的

,跟原主的教育没有任何关系。

人家那两个徒弟都知道跟师娘保持距离,偏偏张清云嘴上说是尊敬孝顺师娘,可实际上却是把师娘当成婆娘一样对待,嘘寒问暖,无微不至,除了最后那一步没做,其他的他该做不该做的全都做完了。

热门小说推荐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宇宙之大,粒子之微,火箭之速,化工之巧,地球之变,生物之谜,日用之繁,无处不用数学。数学与航天航空,数学与国防安全,数学与生物医学数学与信息技术,数学与能源,数学与海洋数学与人工智能,数学与先进制造,数学与星辰大海!如果说,19世纪是西方的数学世纪,20世纪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越红鱼正在洗剑,她眼角一枚红痣殷红似血,就像一粒最鲜润的朱砂。她刚刚干架赢了,赢是她的日常,是她的必须,因为她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几位剑士之一。她不要之一,要第一。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系统生物找到她,告诉她是一本赘婿文中女配。男主安雪采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虽出身贫寒沦为赘婿,却于困境中逆袭,不但碾压打脸老丈人家族,还另纳五个绝色美妾。越红鱼就是五个自己主动求纳的美妾之一。妾?之一?求纳?越红鱼危险的眯起了眼睛,觉得可以把这个瞎逼逼的系统干掉了。系统不不不,请收回你的40米大宝剑。系统是来送挂的。此挂在手,不但越红鱼不会被男主光环降智,还能拯救中招的其他女性。越红鱼准备把这个挂拿来试试。原女主叶凝霜已嫁男主整整七载,她觉得能嫁给安雪采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安雪采如今飞黄腾达,仍能让自己占据正妻之位,是安雪采的大恩大德。有时候叶凝霜会想起自曾经己居然会跟安雪采计较纳妾改姓之事,就会唾弃自己不知好歹,甚至好奇不已!那时候我是怎么想的。直到有一天,越红鱼替她解除了男主降智光环?叶凝霜老娘要休了他!食用指南女主线索人物,前期比较背景板,伴随剧情展开戏份会多起来。各类女配戏份超多,都有自己故事,有善有恶。...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是楼高天为邻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这个大佬是凡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这个大佬是凡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这个大佬是凡人读者的观点。...

妙手神农

妙手神农

古老的东方,生活着龙的传人,千万年来,龙的传人坚信龙的存在,我们一起期待,获得龙珠的余飞,如何从小农民起步,阅尽天下美女,拳打装逼犯,脚蹬二世祖,玩转世界...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桑一安死了,死在车祸,却没有想到会被炮灰系统绑定。[你的任务就是当炮灰,然后走完所有剧情。]桑一安抬起眼,漂亮无辜的脸庞充满了不解诶?而冷冰冰的机器声撞见这位新的宿主模样时,声音也迟钝了下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