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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第七十三章(第1页)

温见琛说的回去休息,是回玉河湾的节目组别墅,因为第二天裴冬宜她们要早起化妆拍照。

走的时候,把温致礼带回来的礼物基本都带走了,回去的路上还买了一束鲜花。

裴冬宜还很得意,“这时候买花就是便宜,只要二十五就有一束了。”

开得很好的重瓣百合中间点缀着富贵鸟和黄玫瑰,看不出来搭配上有什么讲究,但是看起来蛮漂亮。

温见琛看了就笑,“等你回去把它们修剪好,放进花瓶里,都要半夜了。”

裴冬宜对此毫不在意,“好看就行。”

对于女孩子来说,有时候好看胜过一切,比如在对待某些高跟鞋时。

买完花以后,他们先回了一趟天街府的房子。

家里没人,裴冬宜在路上给林姐打过电话,林姐说女儿生病了,她过去照顾几天。

于是俩人进屋以后,首先面对的就是一片漆黑。

开了灯,裴冬宜急急忙忙跑向衣帽间,一个盒子接一个盒子往外拿,温见琛帮她把盒子装进空的行李箱之前,好奇地打开看了看。

每个盒子里都有一双blingbling到能闪瞎人眼的、一看就很贵很豪华的高跟鞋,每一双都精致奢华得让温见琛惊讶。

女人怎么能有那么多不一样的鞋子?

而且一看就是,“这些鞋子除了能配礼服,平时你也穿吗?”

裴冬宜一边收拾明天拍照要搭配的首饰,一边摇头解释:“这几双都是婚鞋,配礼服我也不穿,有的很硬的,不好穿。”

说着微微抬头扫过来一眼,“对,就是那双红底的,皮巨硬,脚后跟会磨破皮出血,鞋子上镶嵌的奥地利水晶好看是好看,但走路时容易磕碰到脚踝,穿一次脚就会受伤一次。”

温见琛打开一个鞋盒,看到她说的那双鞋,CL的水晶鞋,大名鼎鼎,灯光下水晶的光芒四射,精致闪耀,看起来就……不太好穿。

但是他很眼熟这双鞋,“我们拍婚纱照的时候,你是不是穿过这双?”

裴冬宜点点头,“是啊,拍第一套的时候穿的,给我疼傻了。”

她才说了个开头,温见琛就迅速觉醒了拍婚纱照那几天的痛苦记忆,简直就是为了配合摄影师完成他的工作。

“不好穿你还买?”他叹口气,打开另一个鞋子,看到这双更夸张。

一字带的高跟凉鞋,鞋跟背后是极其漂亮的、设计感极强的翩翩起舞的蝴蝶,鞋底写着“TheBoyisMine”及“WifeyforLifey”的新娘专属标语,仪式感直接拉满,也是拍婚纱照时她穿过的。

对比之下,另一双白色的缎面方扣尖头细高跟虽然也非常优雅漂亮,但却低调得多。

还有最后一双,温见琛一看就笑了起来,“这双我熟啊,我还找过她。”

JimmyChoo的derel水晶鞋,鞋面上同样覆盖有blingbling的碎钻贴片,还有一朵非常华丽的雪花状水晶,鞋如其名,简直就是童话故事里灰姑娘掉落的那双水晶鞋。

裴冬宜婚礼当天搭配主纱和出门纱的就是这双鞋,迎新娘时还按习俗把它藏了起来,他找了半天,最后靠小侄子阿怀找大人卖萌套来情报,才终于把鞋子找到。

后面敬酒服搭配的就是白色缎面的那双了。

“所以出了结婚,这四双鞋,就没机会出去见人了?”温见琛问道。

裴冬宜使劲摇头,“谁说的,搭配礼服就超好看,那么漂亮,熠熠生辉,典雅又高贵,穿着它们走路,我走的都是花路!”

“不过!”她话锋一转,神情变得痛苦,“那双红底鞋我确实不会再穿了,当时买的时候我心想,就没有高跟鞋不难穿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买双最漂亮的呢?但穿过之后,我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我错了,我没办法驾驭它。”

温见琛听着她的疯狂吐槽,都快要笑吐了,问道:“既然这么难穿,你怎么还要带上它?”

“媛媛想试试这双,她想买,但是又怕买了会闲置,几万块呢,我就说我有,你先试试,觉得能忍受再买。”

她说完摆摆手,做一脸沧桑状,“你别管,年轻人劝不住的,撞过南墙就知道了,这鞋谁穿谁知道。”

温见琛哈哈大笑,捧着她的脸安慰道:“没关系,放着看也挺好看的。”

裴冬宜叹口气,噘可噘嘴。

他们将礼物里那些暂时用不上的东西,-->>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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