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猛虎蔷薇完(第2页)

三人聊了一会儿,又去了楼上一趟,果然没有发现什么别的痕迹,除了走廊尽头的门自己打开了。盯着打开的门,林半夏不解,如果他看到的都是幻觉,那这门是谁打开的呢?

三人一时间都没说话,陷入了沉思。

“算了,先去吃饭吧。”晚上的时候,李稣几乎没怎么碰吃的,这会儿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我真的好饿。”

“行啊。”折腾了一晚上,林半夏也觉得肚子瘪瘪的。

刚下楼,林半夏就闻到了浓郁的食物香气,他看到李邺端了一锅热气腾腾的鸡汤面,放到了桌子上,香气浓郁,还没入口,舌头便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分泌唾液了。

李邺似乎非常擅长做这类口味清淡的食物,林半夏看了眼李稣,差不多懂了为什么。

李稣倒是习惯了,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大大咧咧的坐到桌子面前,道:“快,多给我盛点。”

李邺瞥了他一眼,舀了三大碗出来,然后把锅直接放到了李稣面前:“吃。”

李稣开始开开心心的吸溜面条,满脸都是满足。

林半夏和宋轻罗一起吃了起来,面条味道很好,林半夏赞扬了几句。

吃完饭,时间也不早了,大家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打算睡到明天中午,再起来讨论其他的。

毕竟是在度假,没有必要弄的太劳累。

天气热的厉害,林半夏去冲了澡,出来时空调已经把屋子里的温度降下来了。他催促着宋轻罗去洗澡,自己则在冰箱里摸了根冰棍,窝在床上一边看手机一边吃。这李稣和李邺不愧是有钱人,连家里放的冰棍牌子,林半夏都没见过。味道也很好,巧克力酥皮浓郁醇熟,林半夏咔嚓咔嚓,跟个小仓鼠似得,把外面一圈吃光了,然后开始舔快要融化的奶油。

宋轻罗洗完澡出来,就看见林半夏穿着长长的t恤坐在床边摇晃着光洁的小腿腿舔冰棍,他棕色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脸颊上,嘴唇因为低温的缘故,变得鲜红,像刚熟透的草莓,看起来可口极了。林半夏吃的认真,浑然不觉乳白色的牛奶粘在了唇上,正跟小狗撒欢似得舔的开心,更没有意识到自己此时的模样,有多么的诱人。

宋轻罗直直的走到了林半夏的面前。

头顶上突然降下一片阴影,林半夏条件反射的抬头看去,却发现宋轻罗神情不明的盯着自己,漆黑的眼眸里翻滚着某些情绪。林半夏迟钝的没明白,茫然道:“怎么?”

“嘴角有东西。”宋轻罗说。

还没等林半夏反应过来,他便忽的俯身,舔舐掉了林半夏嘴角沾着的白色痕迹,接着自然而然的加深了这个吻。

“唔……”林半夏感受着宋轻罗的气息,身体一下子软了下来,被宋轻罗轻而易举的揽入了怀中。

“我们是来度假的。”宋轻罗道,“想那么多做什么呢?”他笑了笑,“天气热,倒是想吃点,比牛奶还甜的东西。”

……

一夜无眠。

林半夏没出息的睡到了第二天下午。迷迷糊糊的感到身侧有什么动静,睁开眼,看到了宋轻罗近在咫尺的脸。大部分人的脸,靠近了看都会有些瑕疵,也不知道是不是变成伴生物的原因,宋轻罗的脸简直是完美的,连个稍微粗糙点的毛孔都看不到。

而此时此刻,这人正顶着这张完美的脸,用手指卷着他的发丝,见他醒了,还一脸坦然:“醒了?”

林半夏:“嗯……”

宋轻罗道:“饿了吗,去吃点东西?”

林半夏说好。

虽然仗着年轻,可以胡乱折腾,但要像正常情况一样起床,还是强人所难。最惨的是宋轻罗这家伙不知节制,这天气又热,林半夏穿了个短t恤,露出的皮肤简直是惨不忍睹,连指尖都有……他甚至怀疑宋轻罗这家伙属狗吗,这么喜欢啃人。

林半夏慢慢悠悠的下了楼,刚到客厅,听到了李稣的声音,李稣叫了起来:“哟呵,这才下来啊,都日上三竿了。”他直起身体,看到了晃晃悠悠的林半夏,顿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这山里的蚊子果然狠啊,林半夏你被咬成啥样了!”说完挤眉弄眼,搞得林半夏想对着他脑袋上来两下。

正笑着,宋轻罗也来了,李稣不敢得罪他,赶紧息声,故作正义:“宋轻罗,不是我说你啊,就算年轻,也不能把人折腾成这样吧……”

他话还没说话,宋轻罗就冷冷的来了句:“怎么,李邺问出来你藏了什么异端之物了?”

李稣立马闭嘴。

林半夏没空和他贫嘴,坐在餐桌旁吃了点东西才算活过来,这假期真是要人命,简直像随时随地都能遇到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似得,完全没有喘息的机会。

“假期就要过半了,真不想回去上班。”李稣唠叨着,“最近加班越来越多,那群东西简直活跃的不像样子……半夏也是倒霉,没遇上好时候。”

林半夏说:“好时候是什么时候?”

“就前些年吧。”李稣说,“我十几岁的时候,半年才能遇到一两次异端之物,一次几百万,做完就休息,还有五险一金——日子真是过的美滋滋的。现在不行了,别说半年了,就一个月遇一次,我都要感叹一句真是幸运。”

林半夏道:“你进基地的时候才十几岁吧?”

李稣说:“是啊,十四岁。”

宋轻罗吃了一口食物,道:“你捡到李邺的时候,也不大吧。”

李稣笑了:“嗯,刚满十八。”

热门小说推荐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宇宙之大,粒子之微,火箭之速,化工之巧,地球之变,生物之谜,日用之繁,无处不用数学。数学与航天航空,数学与国防安全,数学与生物医学数学与信息技术,数学与能源,数学与海洋数学与人工智能,数学与先进制造,数学与星辰大海!如果说,19世纪是西方的数学世纪,20世纪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越红鱼正在洗剑,她眼角一枚红痣殷红似血,就像一粒最鲜润的朱砂。她刚刚干架赢了,赢是她的日常,是她的必须,因为她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几位剑士之一。她不要之一,要第一。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系统生物找到她,告诉她是一本赘婿文中女配。男主安雪采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虽出身贫寒沦为赘婿,却于困境中逆袭,不但碾压打脸老丈人家族,还另纳五个绝色美妾。越红鱼就是五个自己主动求纳的美妾之一。妾?之一?求纳?越红鱼危险的眯起了眼睛,觉得可以把这个瞎逼逼的系统干掉了。系统不不不,请收回你的40米大宝剑。系统是来送挂的。此挂在手,不但越红鱼不会被男主光环降智,还能拯救中招的其他女性。越红鱼准备把这个挂拿来试试。原女主叶凝霜已嫁男主整整七载,她觉得能嫁给安雪采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安雪采如今飞黄腾达,仍能让自己占据正妻之位,是安雪采的大恩大德。有时候叶凝霜会想起自曾经己居然会跟安雪采计较纳妾改姓之事,就会唾弃自己不知好歹,甚至好奇不已!那时候我是怎么想的。直到有一天,越红鱼替她解除了男主降智光环?叶凝霜老娘要休了他!食用指南女主线索人物,前期比较背景板,伴随剧情展开戏份会多起来。各类女配戏份超多,都有自己故事,有善有恶。...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是楼高天为邻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这个大佬是凡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这个大佬是凡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这个大佬是凡人读者的观点。...

妙手神农

妙手神农

古老的东方,生活着龙的传人,千万年来,龙的传人坚信龙的存在,我们一起期待,获得龙珠的余飞,如何从小农民起步,阅尽天下美女,拳打装逼犯,脚蹬二世祖,玩转世界...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桑一安死了,死在车祸,却没有想到会被炮灰系统绑定。[你的任务就是当炮灰,然后走完所有剧情。]桑一安抬起眼,漂亮无辜的脸庞充满了不解诶?而冷冰冰的机器声撞见这位新的宿主模样时,声音也迟钝了下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