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8章 饮鸩止渴(第1页)

在咖啡厅吃了简餐,宋煜驾车带乐知时去往宜家。车程比较久,乐知时吃过药又开始犯困,歪着头睡着了。等红灯的时候,宋煜帮他把座椅往下调,让他可以睡得舒服一点。

下过一夜雨,天没有很晴朗,云雾很厚重,阳光只能从缝隙里透出来,显得微弱。乐知时睡着的时候会咳嗽,比醒着的时候更多,因为在梦里不会忍耐。

宋煜开着车,想到在咖啡厅里乐知时小声问他的问题,很多个,大同小异。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啊?”

“你喜欢我什么呢?”

他当即没有回答,不是没有答案,只是他怕给出不够好的答案,让乐知时失望。

但这些问题也都是宋煜想问的,他想知道乐知时为什么会选择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吗?还是因为从小到大只看得到他。

论起对乐知时好,宋煜想很多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人会舍得对乐知时苛责。他善良、脆弱,生了一双可以让人产生保护欲的眼睛,是一个天真的陷阱,从不缺乏自愿献祭的牺牲品。

回忆起来,这些跳下去的人之中,反倒是宋煜最冷淡,最若即若离。

人的好感有时候真的毫无道理。

车流在高架桥上汇聚起来,各种颜色混淆在灰色的天空下。

感情也很容易混淆。爱情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变成亲情,友情也可以嬗变成爱情,这中间的界线并不清晰,宋煜也曾经在这分界线摇摆过很多个不眠之夜。

矛盾的是,他一面希望乐知时是清醒的,分得清的,一面又害怕乐知时清醒。

快要抵达目的地,乐知时又咳嗽起来,他侧过头,朝着宋煜的方向,睡相很安静。宋煜把车停好,没有叫醒他,手搭在方向盘上多看了一会儿。他发觉乐知时和小时候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五官长开了些,鼻子变挺了。但睡着的时候,还是和三岁时给他的感觉一样。

他曾经很赌气地想,最好乐知时三岁那年没有来他们家,一直都在英国。或许到上大学前会跟着乐叔叔回国,留在宋家过一个暑假。

那应该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会成为他的导游,带着乐知时去吃从没有吃过的当地小吃。

或许那时的乐知时说一口英式英语,吃不惯辣椒和红糖,也不喜欢桂花的气味,或许也不太喜欢他,觉得他不够热情。但宋煜觉得自己会很喜欢乐知时的,他可以努努力,在一个夏天的期限里成为他的朋友,再顺理成章地追求他,他们热恋,为即将到来的异国分离而忧愁,而他会想尽办法,求得乐知时父母的同意。

他想他们会答应的,毕竟当年的自己也算是他们自由爱情的小小见证。

乐知时醒了过来,看见宋煜在发呆,自己望了眼窗外,又摸了摸宋煜的手臂,声音很轻地叫了一声哥哥。

宋煜回过神,看向他,“醒了。”

命运如果为他换一条更轻松的路径,宋煜大概也会为这一句哥哥而放弃,心甘情愿选更艰难的开局。他的确需要一个陌生的邂逅来减轻负担,但三岁时站在卧室门边的那个乐知时也很需要他。宋煜想,他永远无法关上那扇门,拒绝那个小孩。

十五年的记忆就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喝一点止咳糖浆。”宋煜拧开药瓶,倒了半盖子,递给乐知时。

乐知时很讨厌这种药,皱着眉迟迟不接,“我没有咳了吧。”

宋煜没给他太多狡辩的机会,直接把盖子递到他嘴边。乐知时逃不了,只好老实把药喝了,他也不想逛着逛着突然发病,太扫兴了。

他们以前很少一起逛超市,除了被林蓉强行拉去办年货,这是过年时全家的集体活动之一。宋煜高效、怕麻烦,不喜欢漫无目的地买东西,他会提前想好需要什么,然后速战速决,否则就是浪费时间。但乐知时不是,他喜欢充满人情味的地方,超市和家装市场都是,在这种地方他可以待上一整天。

路过的一对男女大概是新婚夫妻,女孩儿很兴奋地拿起一个香薰烛台,告诉身边的年轻男人,这个可以放在他们的卧室里,言语间都是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乐知时也走过去,像个学人精一样拿起那个烛台,没作商量就直接扔进宋煜推的购物车里,以为宋煜不会发现。

“这个不能买,买了也不能点燃。”宋煜拿出来放回原处,“万一引起哮喘就麻烦了。”

“好吧。”乐知时很可惜地看了一眼。眼睛又追上那对小情侣的背影,发现他们在买挂在墙上的画。

“我们也买个画吧,你的墙空空的。”乐知时抓住宋煜的胳膊。

宋煜低头,乐知时的手细白修长,指甲修剪的弧度也很好看,手背上还有一小块针孔的淤青。他抬头看着乐知时,“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

“着急抄作业的小学生。”

乐知时对他这个形容很不满意,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邯郸学步。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妖神大帝

重生之妖神大帝

沧海桑田,万年时光,不过弹指间。第三十九重天之上得天独厚的天之娇女,风灵在新婚之夜被自己的夫君四方水君一剑刺的灰飞烟灭。到死都不知道原因的风灵却并没有真正死去,一缕神魂被伴生的至宝守护着,在世间浑浑噩噩游荡,直到两万年之后的某一天,如梦初醒。从今往后,就做个无情无爱的妖神,从今往后,就做个无法无天的妖神,从今往后,就做这天地之间唯一的主人!...

俗世妖人

俗世妖人

巴中许秀,人在山城,剧本杀线下店老板,前狼人杀大神,风水世家出身,胰腺癌晚期患者。爷爷去世,留下一具毫无生机的绝世美女,为了求活。许秀不得不拖家带口,领着一家子老弱病残,拳打南天门敬老院,脚踹地府幼儿园,挣扎求存,打出一片天地直到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魔王拦住了他,对他说不许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俗世妖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品婚爱:独溺娇妻

一品婚爱:独溺娇妻

为了调查家人死亡的真相,她甘愿委身于他,夜夜承受他疯狂的欢爱。一次又一次的误会让彼此沉浸在痛苦的折磨当中。明明深爱,可是却百般玩弄不允许任何男人窥视!心底那份如刀子划过一样的剧痛,不断的绞噬着彼此的身与心。...

七零小军嫂

七零小军嫂

下本媳妇她成精了专栏求预收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双更,每天早上900晚上1800更新下一本求收藏支持林舒是村东林家的姑娘,长得漂亮又精致,大眼睛水灵得像是会说话。她娘是城里下乡的知青,村里唯一的老师,她爸是转业军人,在县城里上班。所以林舒不仅人比别人长得漂亮,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也比别人多上许多。林巧推了林舒下河,她想只要林舒死了,三婶过继了自己,那林舒这一世所有的福气都是她的了。小桃花精醒来就在这个名叫林舒的姑娘身上。她是林舒她娘种下的小桃树成的精,要报恩。注女配重生,女主是小桃花精,自带福运和赠人桃花属性专栏最新完结古言欢迎一阅哦明舒前世身份被夺,流落乡野,误成为燕王赵景烜的侍妾。而堂妹夺了她的身份,享受着她母亲的一切,伯父也踩在他父亲的尸骨上享受着皇家的恩宠。及至燕王成为独揽朝纲,只手遮天的摄政王,有人又处心积虑的毒杀了她,好让堂妹可以作为她的替身嫁给燕王。她毒发身亡,再睁开眼,竟然一下子又回到了十年前,成了那个即将被卖去艺坊的八岁小姑娘。更多完结文在作者专栏哦皇后她想嫁人外戚之女娇妾为后姝色无双绝色多祸害民国贵女本文参加科技兴国主题征文,参赛理由女主创新古建筑文物修复技术,致力科技兴国。求小可爱们的营养液和霸王票支持哦...

没人告诉我这不是游戏

没人告诉我这不是游戏

所以剥削百万人,有个前妻,应该很合理吧?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强度党,左昌认为结婚只是游戏机制,是为了获取胜利的正当手段。感情是没有的,回报是丰厚的。当他受天神邀(po)请(hai),亲身来到游戏世界后一边留着眼泪,一边将柴刀架在他脖子上,是因为爱吗?为了留住他,所以不得不打断他双腿,是出于想念吗?要让他成为树木的养分,从此永远陪伴她,是源自眷恋吗?原来他们之间,除了利益之外还有其他吗?血蔷薇,我现在非常害怕。左昌将军,您是指什么呢?左昌看着毕恭毕敬站在他面前的金发女子,说道你明知故问。血蔷薇歪头是害怕受您迫害的忠臣义士来刺杀您?这的确是个问题。不是他们。那么,一定是害怕那些‘亡国的王族’前来报复?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您吞并摧毁了许多文明。也不是他们。我知道了。是看到了那些被你剥削奴役,最终在您残酷统治下死亡的平民鬼魂了吧!百万鬼魂,不好对付呢。没人告诉我那不是游戏!...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老婆,你为什么把那个妖族小部落给屠戮了?因为它们对你心生歹意,怎可饶恕。那刚才的人族部落呢?对我很热情啊,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把他们灭了。哼!有个人族丫头对你存有情愫,岂能放纵。可我是人族啊,你这么做我很痛心的,是不是欠亲亲?害羞哪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