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95出乎意料(第1页)

宋煜跟着何教授第一次外出的前一晚,乐知时在公寓里收拾了好久的行李。

“带一件羽绒服吧,那边会不会很冷?我们这边都好冷。”乐知时站在衣柜前犹豫,左手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右手拿着一件电光蓝的,“这两个哪个和刚刚那件灰色毛衣比较搭?”

宋煜觉得他很好笑,于是站到他的身后,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我是去出任务,不是参加时装周。”

“对哦。”乐知时笑了一下,扭头看他,“不能打扮得太好看,万一被人看上怎么办?”他把蓝色那件挂回去,取下黑色这件在宋煜身上比了比,“嗯,这件比较普通。”

宋煜挑了挑眉,乐知时立刻改口,“就是不能完全发挥你的帅气值。”

惦记宋煜的人太多太多了,他恨不得能在宋煜的脖子上挂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乐知时专属,生人勿近]。

不过也只能想一想。

乐知时把羽绒服叠一叠,塞进宋煜的行李箱里,又在缝隙塞进去一个卷成卷的围巾,“这个要戴哦,围住脸就会暖和一点。我再给你放个毛线帽吧,我有好多毛线帽……”

“乐知时。”宋煜走过去坐到椅子上,把乐知时拉到自己跟前,手搭在他的腰侧,抬眼看他,“你这样真的很像一个小媳妇。”

乐知时眼睛睁大了一些,像是对他的形容表示惊讶。宋煜很快换了一个表述,“贤内助。”

“什、什么啊……”乐知时对这个词的反应不小,忽然间有些结巴,解释个不停,“我就是怕你去了会很冷,像上次去西北那样,而且明天一早就要走,我想着帮你收拾一下东西好了,你都坐着不动的。”

“不想收拾。”宋煜抬头盯着乐知时,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很平淡地说,“没什么好带的。”

他在乐知时眼里总是很有序而自律,很少会有拖延症,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他。乐知时隔着毛衣摸了摸他的手臂,又拨弄他的表带,“那也不能不带呀。”

宋煜看似被说服地点了点头,“那带一个吧。”说完,他轻轻捏住乐知时的脸蛋,看着他的眼睛,“把你带走。”

听到这么说,乐知时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伪装自己的念头,像小动物一样扑到宋煜身上,仰着脸笑得很可爱,“那你带吧。”

宋煜听罢,故意往后躲了躲,“算了。”

乐知时两手捧住他的脸,拉到和自己的鼻尖靠到一起的程度,“为什么算了?”

“你太招人了。”宋煜磕了一下他的额头,“带出去给我招惹一堆情敌。”

“怎么可能?”乐知时对他的说法很不满意,仿佛都是自己给他找醋吃似的,于是一下子从他身上起来,“我可从来没有主动招过谁。”

“有这张脸就够了。”宋煜觉得他对自己的脸很没有自知之明。

果然,乐知时对他说:“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这种长相。”

宋煜无视了对审美的讨论,因为在他看来乐知时已经足够人见人爱,甚至到了一种令他困扰的地步。他的手指戳了一下乐知时的脸颊,指尖陷进柔软之中,一本正经地提问,“在你这里写一个宋,另一边写一个煜。”

他说得煞有介事,乐知时捉住他的手,觉得自己挂牌子简直太小儿科了。

“你这样我怎么出门?”

“那就不出门了,谁都不见,很安全。”

没来由的,宋煜心头涌起一些不算美妙的回忆,是小时候的事,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

他经常如此,看着乐知时就会想到一些过去的回忆,五年前甚至是十年前,都很清晰。

但他的表情变化被乐知时很敏锐地捕捉到,紧接着就是各种威逼利诱,想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笑什么。宋煜一副不打算说的样子,乐知时就每隔十五分钟说一次,直到他整理完宋煜的行李、和他一起洗漱上床关灯,准备睡觉了,他还是很执着地发问。

最后宋煜终于受不了,有些自暴自弃地告诉乐知时,“你小学的时候,就有女生追到家门口要跟你做好朋友。”

乐知时从侧躺的姿势变成趴到宋煜胸口,“真的?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呢?”

“因为我把她赶走了。”宋煜的脸上毫无愧疚感,甚至有一丝非常非常不明显的得意。

“你怎么赶走的?几年级啊。”乐知时对此毫无记忆。

“我初一,你四年级。”宋煜略过了自己当时很不怎么样的态度,因为他默认乐知时是很清楚他对他人一贯的处事作风的,所以只是很简单地说,“周末上午,她来家里找你,准备邀你吃麦当劳,我问她有没有约好,她摇头,我就赶她走了。”

描述完,宋煜觉得这一幕有点熟悉,转念一想,好像对付沈密也是这个流程,只不过沈密更狡诈。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妖神大帝

重生之妖神大帝

沧海桑田,万年时光,不过弹指间。第三十九重天之上得天独厚的天之娇女,风灵在新婚之夜被自己的夫君四方水君一剑刺的灰飞烟灭。到死都不知道原因的风灵却并没有真正死去,一缕神魂被伴生的至宝守护着,在世间浑浑噩噩游荡,直到两万年之后的某一天,如梦初醒。从今往后,就做个无情无爱的妖神,从今往后,就做个无法无天的妖神,从今往后,就做这天地之间唯一的主人!...

俗世妖人

俗世妖人

巴中许秀,人在山城,剧本杀线下店老板,前狼人杀大神,风水世家出身,胰腺癌晚期患者。爷爷去世,留下一具毫无生机的绝世美女,为了求活。许秀不得不拖家带口,领着一家子老弱病残,拳打南天门敬老院,脚踹地府幼儿园,挣扎求存,打出一片天地直到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魔王拦住了他,对他说不许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俗世妖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品婚爱:独溺娇妻

一品婚爱:独溺娇妻

为了调查家人死亡的真相,她甘愿委身于他,夜夜承受他疯狂的欢爱。一次又一次的误会让彼此沉浸在痛苦的折磨当中。明明深爱,可是却百般玩弄不允许任何男人窥视!心底那份如刀子划过一样的剧痛,不断的绞噬着彼此的身与心。...

七零小军嫂

七零小军嫂

下本媳妇她成精了专栏求预收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双更,每天早上900晚上1800更新下一本求收藏支持林舒是村东林家的姑娘,长得漂亮又精致,大眼睛水灵得像是会说话。她娘是城里下乡的知青,村里唯一的老师,她爸是转业军人,在县城里上班。所以林舒不仅人比别人长得漂亮,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也比别人多上许多。林巧推了林舒下河,她想只要林舒死了,三婶过继了自己,那林舒这一世所有的福气都是她的了。小桃花精醒来就在这个名叫林舒的姑娘身上。她是林舒她娘种下的小桃树成的精,要报恩。注女配重生,女主是小桃花精,自带福运和赠人桃花属性专栏最新完结古言欢迎一阅哦明舒前世身份被夺,流落乡野,误成为燕王赵景烜的侍妾。而堂妹夺了她的身份,享受着她母亲的一切,伯父也踩在他父亲的尸骨上享受着皇家的恩宠。及至燕王成为独揽朝纲,只手遮天的摄政王,有人又处心积虑的毒杀了她,好让堂妹可以作为她的替身嫁给燕王。她毒发身亡,再睁开眼,竟然一下子又回到了十年前,成了那个即将被卖去艺坊的八岁小姑娘。更多完结文在作者专栏哦皇后她想嫁人外戚之女娇妾为后姝色无双绝色多祸害民国贵女本文参加科技兴国主题征文,参赛理由女主创新古建筑文物修复技术,致力科技兴国。求小可爱们的营养液和霸王票支持哦...

没人告诉我这不是游戏

没人告诉我这不是游戏

所以剥削百万人,有个前妻,应该很合理吧?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强度党,左昌认为结婚只是游戏机制,是为了获取胜利的正当手段。感情是没有的,回报是丰厚的。当他受天神邀(po)请(hai),亲身来到游戏世界后一边留着眼泪,一边将柴刀架在他脖子上,是因为爱吗?为了留住他,所以不得不打断他双腿,是出于想念吗?要让他成为树木的养分,从此永远陪伴她,是源自眷恋吗?原来他们之间,除了利益之外还有其他吗?血蔷薇,我现在非常害怕。左昌将军,您是指什么呢?左昌看着毕恭毕敬站在他面前的金发女子,说道你明知故问。血蔷薇歪头是害怕受您迫害的忠臣义士来刺杀您?这的确是个问题。不是他们。那么,一定是害怕那些‘亡国的王族’前来报复?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您吞并摧毁了许多文明。也不是他们。我知道了。是看到了那些被你剥削奴役,最终在您残酷统治下死亡的平民鬼魂了吧!百万鬼魂,不好对付呢。没人告诉我那不是游戏!...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老婆,你为什么把那个妖族小部落给屠戮了?因为它们对你心生歹意,怎可饶恕。那刚才的人族部落呢?对我很热情啊,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把他们灭了。哼!有个人族丫头对你存有情愫,岂能放纵。可我是人族啊,你这么做我很痛心的,是不是欠亲亲?害羞哪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