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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进来吧。”

我想我现在脸色一定很差吧,或许灰败得没有一点颜色。

在现代,每次放血都是在医院,放完之后马上输血,而且有很多补血的药物可以服用,现在这种情况,再怎么也得休息十天半个月才能慢慢恢复。玄月在我对面坐下,一脸茫然的看着我,眼中透出深切的担忧,却在瞥见床边那半盆紫得发黑的血时瞬间变成惊恐。

“不要怕,只要你不碰着血,不会伤到你。”我深深叹了口气,看到这种情景,谁都会感到恐惧的吧,只除了当年那个把我当做试验品的医生。

玄月还是静静看着我,眸中光芒流转,我却再也读不出他眼中的情愫。

“玄月,我知道你的心智已经在慢慢恢复了,听得懂我说的话。你知道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吧?”我决定敞开话来说了,反正玄月迟早会知道。

见玄月点头,我继续道:“其实我是生病了,在我那个世界,医疗设备,水平都比这个世界高出许多。但是我做了所有检查,也查不出这是什么病。三个月会发一次,每次心痛难忍,全身颜色由青到红,然后是紫,黑,最后是白。只有引出体内的血才会制止这种疼痛,而且这血有剧毒,医生说……额……你们这边称之为大夫,他们说如果在身体发黑的时候还不引出体内毒血,很有可能会中毒身亡,所以每次发病我必须放血……”

“但是,只要你不碰那些血,不会有危险的,我会处理好他们。”我不希望,这世界我唯一的存在的理由,就这样离我而去,玄月,相信我,不会让自己伤到你。

我低头垂眸,不敢看玄月的脸,也不敢听他最后的宣判,仿佛踩在天堂与地狱的临界点,左是天堂,右是地狱,而向左向右的决定权完全在玄月手中。

几秒钟的时间,却犹如几个世纪一般,只听得见自己如鼓的心跳声,直到鼻尖飘入那熟悉的味道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在玄月怀中,我听见他呢喃,“落儿,我……只是怕……它会抢走你而已。”

鼻尖难抑的酸涩,玄月,这样的你,让我如何舍得?

这样的你,让我如何告诉你,三个月后我引出来的血,只多不少。

这样的你,让我如何忍心,继续未说完的话?

早已被世界遗弃的我,根本活不过二十岁啊……

蕓城

原来那日,玄月快马找到一户农家,不由分说就把人家赶出了屋子,我醒来后当然免不了一通赔礼道歉,给了农户一些银子,又在那休息了几日才重新动身。

那半盆毒血,我将它晾干之后磨成粉,带在了身上,避免毒害到不知情的人。

本来是该少管闲事的,可路过蕓城的时候突然想到上次酒楼的人说凤国两位皇子会在这里祭天,下月初三,那不是才三天就是的了么?一路人人都在议论这件事,这蕓城又是凤国第二大城,好奇心最终战胜理智,决定在蕓城呆上几日,看完那所谓的祭天再继续北上。

一进蕓城就发现不枉此行,不愧为凤国第二大城。街道宽广,商铺林立,即便入城的时候已经入夜,仍是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大红的灯笼照亮了整条街道,往来穿梭的人们无不带着雀跃的笑容。看来凤国这些年也真是国泰民安,正当盛世之时。

入了蕓城我便马上换回了女儿装束,扮成男子破绽太多,单单两个耳朵上的耳洞,有心人一看便知,还不如换成女儿装算了,免得引人侧目。其实另一个主要目的是,想臭臭美啦。这凤国女装都设计得特别漂亮,颜色搭配清新亮丽,如丝如锦的面料,穿在身上多显一份飘逸同灵气。还是不会梳女儿髻,便将头发挽高好了,看着镜中的自己,虽因前几日的引血面色苍白,还是藏不住眸中的灵动,来到这个世界消瘦许多,下巴愈发的尖细,算不上什么大美人,至少也还有个清秀可人。

这会和玄月已经坐在酒楼里了,玄月说这叫邀月楼。邀月楼外表看似普通,进门发现酒楼竟有三层。一楼为大厅,二楼三楼均为雅座,所有桌椅都是红木制成,地面我看不出什么材质的石头铺的,暗暗的灰色却不显清冷,还有细细的磨砂,我和玄月没那么多讲究,在大厅随便找个位置坐下了,也就没看见楼上雅座是个什么样。

没想到邀月楼居然这么先进,还有菜单,可天知道,我一个字都不认识。只好拿给玄月,扯扯他的袖子,“玄月,你识字的哈?你点菜吧,随便吃什么,呵呵。”

我尴尬的笑笑,也不知道玄月的心智恢复了几分,别跟我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就是了。

玄月果然不负所望,像模像样的点了几道菜,不过听那菜名是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完全不知道是什么菜,什么沉鱼落雁啦,什么黑白双星啦,什么红莲吐蕊啦,谁知道到底是些什么,不过最后一道我是知道的,莲花糕,哈哈,不愧是玄月,知道我最喜欢吃点心。

等菜上来才不得不佩服这厨师丰富的想象力,沉鱼落雁,不就是蒸鱼么,旁边加了几朵香菇,难道那香菇就是大雁了?黑白双星,居然是皮蛋拌豆腐,红莲吐蕊更夸张,番茄炒蛋……

不过这几道菜都是我最喜欢的,不错不错。

最先上来的糕点,莲花糕入口松软,莲花的清香从嘴里幽幽滑入鼻尖,不甜不腻。

哈哈,没想到傻了的玄月还这么聪明,我的注意力完全放在桌前美味的食物上面,以至于周围环境的改变我根本没有注意到,我兴奋地“啪”一掌拍到玄月肩上,“哈哈,玄月,我太喜欢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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