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第1页)

李思南苦笑道:“我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个破破烂烂的家,其实也用不着什么照料了。你若是不嫌弃,就送给你做牛棚也好,做堆柴草的地方也好。外面我还有几个好朋友,不愁没处讨生活。这点银子也务必请你收下。”

张大叔推辞不掉,只好收下,说道:“那么明天我来给你送行。”李思南道:“不敢惊动大叔了,你已经忙了一整天了,明天我可能天没亮就动身的。”

送走了张大叔后,李思南对着母亲的牌位,不禁悲从中来,难以断绝,又哭了一场。

这时已是二更时分,李思南知道今晚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了。他找到了一瓶陈酒,就在灵堂,借酒浇愁。

陈酒本来是扑鼻喷香,但喝入了李思南的口中,却变成了好像浸过黄莲的苦酒。这一年来,他经历过的种种苦难的遭遇,他想要忘掉而又偏偏忘不了的记忆,都随着酒意,涌上心头。

他想起了去年离家之时,他母亲对他的叮咛嘱咐。他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在经历了大漠流沙的艰险旅程之后,终于在那座荒山找到了他的父亲,可是他们父子相处还不到一天,当天晚上,他那嫡亲的父亲就在他的怀中逝世。

他想起了父亲临终之前结下的“红绳”,把他和杨婉络在一起。他的父亲非常喜欢杨婉,他还记得在他们二人愿意遵命订婚之后,他的父亲是多么的喜悦,他的死是在满怀喜悦的笑声之中断气的。“爹爹死的时候倒是没有半点痛苦,他以为我们定能白头偕老,幸福终生。唉,他又怎知道我们会有今日——未曾死别,先已生离!”

李思南又一次打开了那个破旧的包袱,翻看了杨婉留下的破衣裳,不由得心中无限感触,酒人愁肠,越发苦了。

李思南摇了摇头,脑海里忽地泛起另一个少女的影子,这是他好久以来都没有想过的孟明霞,不知怎的,今晚在他满怀苦楚的时候,又悄悄地来了。他摇了摇头,似乎想要摇落孟明霞的影子,可是这影子竟似个不速之客,强硬非常,来了就赶不走了。

李思南想道:“屠凤和孟明霞不知已经回到她们的山寨没有?蒙古大军南侵,金国的官兵是一定抵挡不住的。能够倚靠的只有义军。屠百城生前是绿林之雄,就不知在他死后,那些三山五岳的好汉,肯不肯听屠凤的号令?我该不该去看看她们,帮帮她们的忙呢?”

想至此处,李思南忽地暗暗吃了一惊,好像突然发现了自己心底的秘密,“为什么我总是忘不了孟明霞?”发现了这个秘密,不由得满面通红,自己责备自己:“李思南呀李思南,你怎能如此薄情?你和杨婉曾经做过相依为命的鸳鸯,即使她嫁了别人,她在你心中的位置也绝不是别个少女所能代替的。”

李思南一口把瓶中的余酒喝完,眼前又仿佛摇晃着杨婉楚楚可怜的影子。李思南随即又想:“宁教婉妹负我,我决不可负了婉妹。但我若因此不敢去见孟明霞,只怕也还是个心病!心中倘无杂念,又何要怕见她呢?和她们联手御敌,这是一件大事,应该做的。只要你不把它当作一个藉口,就是与孟明霞朝夕相处,那又何妨?”

李思南正自在心中反复论辩,思如乱麻,忽地隐隐听得似乎有刀剑碰击的声音远远传来。李思南吃了一惊,酒意醒了几分。就在此时,一声清脆的啸声吸从远处传来了,听这啸声好像是出于少女之口。

好在这啸声来得及时,就在李思南吃惊跳起的时候,一支飞镖突然从窗口射入。李思南把酒瓶一摔,叮铛一声,酒瓶当然是碎成片片,但那支飞镖却也给他打落了。

殊不知李思南固然吃惊,向他偷袭的那个人比他吃惊更甚。酒瓶乃是易碎的瓷器,李思南用一个酒瓶而能打落他的铁制的飞镖,功力显然是在他之上。那人心里暗道:“怪不得大汗生前那样赏识他,这小子的本领只怕还在我们的许多金帐武士之上。”

说时迟,那时快,李思南已是一个“燕子穿帘”式从窗口就跳出去,大怒喝道:“你是谁,为什么半夜三更前来暗算。”

那人反手一刀,架开李思南的长剑,喝道:“大汗待你不薄,你为什么私逃?”

月光下李思南仔细看了那个人的相貌,依然认得是那次在肯特山狩猎之时,跟随镇国王子的一个随从武士。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逃回自己的家里,你们还不肯放过我么?哼,这是汉人的地方,可由不得你行凶了!”

那人解了李思南的几招,已是使出浑身本领,吃力非常,明知不敌,忽地把手一扬,又一枚暗器打出。李思南侧身一闪,只听得“轰”的一声,暗器炸开,登时烧起了一个火头。

原来在成吉思汗的时代,蒙古人已开始懂得使用火药。这是蒙古军中特有的一种火药暗器,好在只是初具雏形的火器,威力还不是十分惊人。

那人自知不敌,暗器打不中李思南,转身便逃。李思南顾不得救火,先追敌人。几个起伏,追到那人身后,喝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也接接我的!”

李思南双指一弹,铮铮两声,把两枚铜钱当作暗器飞出。蒙古武士反刀一拨,打落了一枚“钱镖”,第二枚“钱镖”却躲不开,正中他的“病阱穴”。蒙古武士“啊呀”一声,卜通跌倒。

李思南正要上去擒他,忽听得那清脆的啸声又传了到来,啸声比先前较弱,显然已是中气不足。李思南吃了一惊:心里想道:“这声音似是一个女子,她是谁呢?救人要紧,这厮已经给我点了穴道,回来再慢慢审问他也还不迟。”

当下李思南展开了“八步赶蝉”的轻功,向声音来处疾奔而去。到了村边,只见一个红衣女子与一个使单刀的汉子正在打得十分激烈。

月光下看得分明,这红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孟明霞。这刹那间,李思南当真是又惊又喜,几乎呆了。他刚刚还在左思右想,要不要去找孟明霞。岂知不必他去寻找,如今孟明霞就出现在他的眼前了。

和孟明霞交手的那个中年汉子,刀法极凶,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白光裹着一片红霞。孟明霞衣袂飘飘,左冲右突,总是突不破那团白光的笼罩。

孟明霞此时亦已看见了李思南,大喜叫道:“思南,你回来了?这厮是阳天雷的侄儿,他们叔侄二人,都是私通蒙古的奸贼!”话犹未了,那汉子猛的一刀劈去,孟明霞还了一招“抽撤连环”,挂两肩,刺小腹,剑势也是极为凌厉。

岂知那汉子乃是招里藏招,式中套式,陡然间反手一掌,刀中套掌,指东打西,指南打北,大喝一声“倒!”那一掌奔雷骇电般的就打到了孟明霞的胸前。孟明霞的青铜剑给他的朴刀逼住,眼看这一掌难以闪开。

好在三方面动作都快,就在那汉子的一掌堪堪要打到孟明霞胸前的时候,李思南身形一掠,连人带剑化作了一道银光,一招“白虹贯日”,剑锋亦已刺到了那汉子的后心。

这汉子是大魔头阳天雷的侄儿,名唤阳坚白。阳天雷是邪派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他没有儿子,把这个侄儿视同已出。阳坚白自幼跟他,已得了其叔的衣钵真传,武功委实不弱,此时听得背后金刃劈风之声,连忙一个旋身,刀锋左掠,架开了李思南的长剑,这一招救得险极,但也恰到好处。李思南也不禁暗暗喝了个彩,心里想道:“怪不得师父把阳天雷视为平生的劲敌,连他的侄儿竟也这般了得!”

孟明霞轻功超卓,阳坚白因为要腾出一只手来招架李思南,左掌虽然仍向孟明霞打去,但去势已是略缓。孟明霞身形一飘一闪,已是窜过一边,紧跟着“唰”的一剑,就指到了阳坚白胁下的“魂门穴”。

阳坚白掌法急变,使出“空手入白刃”的功夫,五指如钩,反扣孟明霞的手腕。孟明霞剑招奇快,剑柄一沉,剑锋略偏,“嗤”的一声轻响,阳坚白的衣襟已给剑锋戳破一洞。这还幸亏是孟明霞要避他的反手擒拿,故而不能不剑锋略偏,否则若是刺个正着的话,他的小腹也要开了个洞。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妖神大帝

重生之妖神大帝

沧海桑田,万年时光,不过弹指间。第三十九重天之上得天独厚的天之娇女,风灵在新婚之夜被自己的夫君四方水君一剑刺的灰飞烟灭。到死都不知道原因的风灵却并没有真正死去,一缕神魂被伴生的至宝守护着,在世间浑浑噩噩游荡,直到两万年之后的某一天,如梦初醒。从今往后,就做个无情无爱的妖神,从今往后,就做个无法无天的妖神,从今往后,就做这天地之间唯一的主人!...

俗世妖人

俗世妖人

巴中许秀,人在山城,剧本杀线下店老板,前狼人杀大神,风水世家出身,胰腺癌晚期患者。爷爷去世,留下一具毫无生机的绝世美女,为了求活。许秀不得不拖家带口,领着一家子老弱病残,拳打南天门敬老院,脚踹地府幼儿园,挣扎求存,打出一片天地直到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魔王拦住了他,对他说不许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俗世妖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品婚爱:独溺娇妻

一品婚爱:独溺娇妻

为了调查家人死亡的真相,她甘愿委身于他,夜夜承受他疯狂的欢爱。一次又一次的误会让彼此沉浸在痛苦的折磨当中。明明深爱,可是却百般玩弄不允许任何男人窥视!心底那份如刀子划过一样的剧痛,不断的绞噬着彼此的身与心。...

七零小军嫂

七零小军嫂

下本媳妇她成精了专栏求预收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双更,每天早上900晚上1800更新下一本求收藏支持林舒是村东林家的姑娘,长得漂亮又精致,大眼睛水灵得像是会说话。她娘是城里下乡的知青,村里唯一的老师,她爸是转业军人,在县城里上班。所以林舒不仅人比别人长得漂亮,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也比别人多上许多。林巧推了林舒下河,她想只要林舒死了,三婶过继了自己,那林舒这一世所有的福气都是她的了。小桃花精醒来就在这个名叫林舒的姑娘身上。她是林舒她娘种下的小桃树成的精,要报恩。注女配重生,女主是小桃花精,自带福运和赠人桃花属性专栏最新完结古言欢迎一阅哦明舒前世身份被夺,流落乡野,误成为燕王赵景烜的侍妾。而堂妹夺了她的身份,享受着她母亲的一切,伯父也踩在他父亲的尸骨上享受着皇家的恩宠。及至燕王成为独揽朝纲,只手遮天的摄政王,有人又处心积虑的毒杀了她,好让堂妹可以作为她的替身嫁给燕王。她毒发身亡,再睁开眼,竟然一下子又回到了十年前,成了那个即将被卖去艺坊的八岁小姑娘。更多完结文在作者专栏哦皇后她想嫁人外戚之女娇妾为后姝色无双绝色多祸害民国贵女本文参加科技兴国主题征文,参赛理由女主创新古建筑文物修复技术,致力科技兴国。求小可爱们的营养液和霸王票支持哦...

没人告诉我这不是游戏

没人告诉我这不是游戏

所以剥削百万人,有个前妻,应该很合理吧?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强度党,左昌认为结婚只是游戏机制,是为了获取胜利的正当手段。感情是没有的,回报是丰厚的。当他受天神邀(po)请(hai),亲身来到游戏世界后一边留着眼泪,一边将柴刀架在他脖子上,是因为爱吗?为了留住他,所以不得不打断他双腿,是出于想念吗?要让他成为树木的养分,从此永远陪伴她,是源自眷恋吗?原来他们之间,除了利益之外还有其他吗?血蔷薇,我现在非常害怕。左昌将军,您是指什么呢?左昌看着毕恭毕敬站在他面前的金发女子,说道你明知故问。血蔷薇歪头是害怕受您迫害的忠臣义士来刺杀您?这的确是个问题。不是他们。那么,一定是害怕那些‘亡国的王族’前来报复?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您吞并摧毁了许多文明。也不是他们。我知道了。是看到了那些被你剥削奴役,最终在您残酷统治下死亡的平民鬼魂了吧!百万鬼魂,不好对付呢。没人告诉我那不是游戏!...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老婆,你为什么把那个妖族小部落给屠戮了?因为它们对你心生歹意,怎可饶恕。那刚才的人族部落呢?对我很热情啊,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把他们灭了。哼!有个人族丫头对你存有情愫,岂能放纵。可我是人族啊,你这么做我很痛心的,是不是欠亲亲?害羞哪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