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尧臣二十二(第2页)

风急浪涌,季尧臣背着剑的孤独身影,转瞬便模糊在远处。

浪声里隐约传来孩童的撕心裂肺的沙哑哭声,季尧臣头也不回,挺直脊梁疾行。下过雨的天一片白茫茫,熟悉的村庄只剩下树梢和屋顶,看起来好似变了另一个地方。

他两手空空地走着,听见哭声喊声时,脑子里没想什么。听不见声音了,却想到好些琐事。

他想到每日的晚饭最难做。他在厨房,累得汗流浃背,腰膝酸软,一盘野菜还未端出来,便看见苏奈和小胖墩在一个盘子里抢肉吃,筷子戳在盘子里,溅得到处都是汤汁。那小妇人生得伶俐,用筷子却极为蹩脚,只知道满把攥着,肉片夹起来便掉,却便让小胖墩一片一片虎口夺食,她急得抓耳挠撒,干错一把将盘子端起来护在怀里,背过身往嘴里倒,阿执也疯得厉害,笑着丢下筷子,绕到她前面拿手去抓。

直到他出来重重一拍桌子,这两人才迅速坐好,脸上沾着汤汁,对视一眼,不声不响地埋头刨饭。

——夜里点灯起来,在靠门的地铺上,总能见到阿执紧紧和苏奈抱在一起,他不怕热地把头埋进她胸口,做个亲昵依偎的姿态,那小妇人在梦中一下一下地抚摸小胖墩的脑壳,满脸喜色地嘟囔着梦话。

他又想起宋玉到来前最后一段日子,苏奈坐在窗台上,怀里抱着一本旧书,一脸神往地听他讲那些诗,妩媚的脸上现出些孩童似的傻气,小胖墩趴在桌上,安适地流淌地口水。

忽地足下一凉,冰凉的水已经灌进裤脚,浸湿长衫。

面前海波一浪一浪卷来,腥风扑面,季尧臣想,他不能再想这些事情了。

其实,他并不喜欢那小胖墩,乃至于厌恶非常。

第一次潜入东宫时,他就震惊于未来的国君竟然是个瞎子,胖子,一个不能行走的残废。一个一年都背不下来《幼学簿》的废物,偏偏投进了帝王家,偏偏是这样金尊玉贵的血统,换成任何一个孩子,哪怕是门口讨饭的赖皮小儿,他心里都不会有这般愤怒和埋怨,怨老天偏与他玩笑。

他从来不是一个软和博爱的人,自小他便有一身孤僻的傲骨。父母不亲,邻里不喜,倾慕他的邻家姑娘也叫他的冷漠刺伤。

做秀才的时候,他就敢拿眼睛凶狠地瞪着大腹便便的考官;做修编的时候,他也敢指着上级的鼻子痛骂;他做先生,从来不隐瞒喜恶,连天生聪敏的孙家公子,也畏惧他的疾言厉色。

他从不训斥小胖墩,从不指着他的鼻子痛骂,仅仅是碍于君臣之礼。他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他读书,绝不是因为耐心,只是因为这孩子先帝唯一的太子,是他最后的希望。

他带着阿执一路奔,死也不肯放弃他,不是因为对他有多少感情,而是因为,比起死来,他更不想让宋玉得逞。

实际上,他在心里怨怼阿执的蠢笨,痛恨他的痴傻,厌恶他一身的肥肉,就连走起路来都气喘吁吁。每当他觉得难以为继的时候,便无时无刻不在心里嫌恶他。

这个硕大的累赘,只能叫他一步一步拖着、背着,压得他精疲力竭,却不懂得帮他分担一丝一毫。

他想起自己背着阿执从地道里爬出来的那一次,脸上、身上满是尘泥,热汗如雨,幽冷的月光洒在他的头上,他口鼻中不住地呼出大口的白气,肥胖的太子宛如巨石一般重重地压在他身上,却忽然伸出手指,指向前方:“季爱卿,这是何物?”

他顺着手指向前看去,见一株野草在银月下簌簌摇摆,包裹着一簇白色野花:“殿下,是花朵。”

太子点点头,隔了片刻,忍不住又问道:“季爱卿,这是何物?”

季尧臣见那草从里露出半只长长触角,一耸一耸的,便道:“这是蛐蛐。”

太子默念了一遍,又指着前方问道:“季爱卿,这是什么?”

“横着爬的,叫做螃蟹。”

背上一阵细簌动作,太子只将头扭来扭去,兴奋地指向上方,浑然不明白背负他的臣子早已气喘吁吁,几近精疲力竭:季:“季爱卿,那又是什么?”

“……天上之物,叫做月亮。”

那时季尧臣急于逃命,热汗一滴一滴流下来,心里已经极为不耐。但转念一想,太子生来便被宋玉囚禁于宫殿内,仅以几只蜡烛照明,宛如生在樊笼,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觉得好奇,也是人之常情。

若他再问,只要不再理他就好。他没了趣,自然不会再多话了。

可是这之后,太子却不曾再发问了。

他惊奇地环顾四周,嘴巴微微张开,将路上那平凡的野花稗草、蚊蝇昆虫、浮云弯月尽收眼底,贪恋地看了好一会子,方才道:“这里真好,孤不想再回去了。”

他将下垂的脸蛋轻轻挨在季尧臣肩膀上,欢喜道:“季爱卿,多谢你,孤从未如此高兴过。”

……

宋玉将太子喂养成如此模样,就是要将他当作先帝复活的工具。季尧臣决心带着太子走的那日,便已经做好了打算,如果宋玉追来,便当着他的面将这容器摔碎,来个鱼死网破,玉石俱焚,以尽到他作为臣子最后的忠诚。

可是方才站在那船上,他却无论如何,无法用那把剑抵在太子的咽喉上。

他想起那一日的阿执来,发觉太子不是什么容器,太子甚至不是太子,只是一个手无寸铁、不谙世事的七岁稚童。

热门小说推荐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宇宙之大,粒子之微,火箭之速,化工之巧,地球之变,生物之谜,日用之繁,无处不用数学。数学与航天航空,数学与国防安全,数学与生物医学数学与信息技术,数学与能源,数学与海洋数学与人工智能,数学与先进制造,数学与星辰大海!如果说,19世纪是西方的数学世纪,20世纪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越红鱼正在洗剑,她眼角一枚红痣殷红似血,就像一粒最鲜润的朱砂。她刚刚干架赢了,赢是她的日常,是她的必须,因为她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几位剑士之一。她不要之一,要第一。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系统生物找到她,告诉她是一本赘婿文中女配。男主安雪采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虽出身贫寒沦为赘婿,却于困境中逆袭,不但碾压打脸老丈人家族,还另纳五个绝色美妾。越红鱼就是五个自己主动求纳的美妾之一。妾?之一?求纳?越红鱼危险的眯起了眼睛,觉得可以把这个瞎逼逼的系统干掉了。系统不不不,请收回你的40米大宝剑。系统是来送挂的。此挂在手,不但越红鱼不会被男主光环降智,还能拯救中招的其他女性。越红鱼准备把这个挂拿来试试。原女主叶凝霜已嫁男主整整七载,她觉得能嫁给安雪采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安雪采如今飞黄腾达,仍能让自己占据正妻之位,是安雪采的大恩大德。有时候叶凝霜会想起自曾经己居然会跟安雪采计较纳妾改姓之事,就会唾弃自己不知好歹,甚至好奇不已!那时候我是怎么想的。直到有一天,越红鱼替她解除了男主降智光环?叶凝霜老娘要休了他!食用指南女主线索人物,前期比较背景板,伴随剧情展开戏份会多起来。各类女配戏份超多,都有自己故事,有善有恶。...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是楼高天为邻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这个大佬是凡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这个大佬是凡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这个大佬是凡人读者的观点。...

妙手神农

妙手神农

古老的东方,生活着龙的传人,千万年来,龙的传人坚信龙的存在,我们一起期待,获得龙珠的余飞,如何从小农民起步,阅尽天下美女,拳打装逼犯,脚蹬二世祖,玩转世界...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桑一安死了,死在车祸,却没有想到会被炮灰系统绑定。[你的任务就是当炮灰,然后走完所有剧情。]桑一安抬起眼,漂亮无辜的脸庞充满了不解诶?而冷冰冰的机器声撞见这位新的宿主模样时,声音也迟钝了下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