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章 逛街(第1页)

,,,!

普通平民,福斯坦士兵还是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因为没必要。

洛克和夏茜走在法兰斯城间感受异国他乡的城镇风味。夏茜以前也没来过法兰斯城这种大城市,对于大城市的好奇比洛克还甚。只是这时候街面上没有什么繁华的景象,为数不多的铺子也是洛克他们营和喀什尔男爵他们营的商队开的,卖的也只是粮食。

这种店铺什么都收,首饰、硬币、战场上捡的武器盔甲都能换粮食,粮食只有一种叫煤饼的吃的。这种食物呈黑色表面有碳色颗粒,所以被称为煤饼。如果说糠栗饼是用谷物杂粮的皮壳所做,那么煤饼就是用做完糠栗饼的锅底做的。这东西连老鼠都看不上眼,但这个时候却被夏尔洛人趋之若鹜。

洛克吃过煤饼,那东西吃下去喉咙口又干又涩直冒烟,吃多了会肚子疼,没有一点营养,连续吃几天的话会四肢无力。如果说糠栗饼有时候会客串一下马匹的粮食的话,煤饼是万万不能的,除非你想要军队里的马软弱的驼不动东西。

夏尔洛人也不是傻子,但他们没办法,尤其是他们这种“城里人”,如果说类似吉萨镇的那种乡下,人们还能在田里,在树林里找到吃的,但在城里,除了种了几个果树的院子,你别想找到一点吃的。

贩卖煤饼的大多数他们营的商人都认识洛克,对洛克报以一笑,算是打招呼了。而喀什尔男爵那边的商铺,看场子的人恰好有一个就是那天和洛克喝酒的西恩。

“洛克大哥,你怎么有空来这了?”西恩正在教训一个难民,应该是饿得发昏,抢粮食了。

洛克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中队长,别的中队长平时要不是在自己的住处修炼或者快活,要不是就去男爵或者别的中队长那里走动,只有洛克仿佛无所事事,整天要不是在街面上和下层士兵厮混,要不就是瞎转悠。

用杰尔森的话说就是“洛克毕竟还年轻,没有适应中队长应有的生活。”

用索隆少爷的话说就是“洛克喜欢热闹。”

但只有约夏克大叔说得最准“洛克在用自己的能力发展。”这话说的太邪乎,听过的人没几个明白。

洛克常年累月在外,十四岁就在死人堆里打滚,他比谁都想过上好日子,比谁都想享受。但常年的生不由己,给了他深深的忧患意识。他想尽一切的发展自己。

其余中队长选择向上,向上爬,拉拢同级别的,攀附更高级的。而洛克虽然也懂这些,但以前毕竟很少接触,还没有适应这种状态。但他没有气馁,而是选择了另一条道路。

他相信,现在就能是小队长人,将来再差也不会混的太惨,现在对自己没用,将来呢?不要否定任何一个人的价值。

所以他与非自己中队的小队长打成一片,甚至与喀什尔男爵手下的小队长也有几个好交情。所以他选择他们营没人看得上眼的吉萨镇的黑势力,现在虽然能孝敬的钱比较少,将来呢?吉萨镇是过往交通要道,他不信这个小镇会发展不起来。

“出来随便看看。”洛克搂着夏茜的腰肢说道。

“这就是嫂子吧?洛克大哥你有眼光。”西恩说完,朝后面的一商队伙计喊到,“达克,你小子昨天收的那个银镯子呢?拿出来给嫂子。”

一机灵的小伙答应一声后,从商队中跑出,恭恭敬敬的递给了洛克。洛克把玩一番后,给了早已按耐不住激动的夏茜,这是她的第一件首饰,也是最珍贵的一件。

说实话的确是精品,比起那天从二道贩子克比箱子里翻出的别的收拾都要好上一点。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

夏茜早就对同住一院的格蕾丝等人的首饰羡慕不已了,格蕾丝脖颈上的蓝宝石,拉菲手腕上的金镯子,在她看来都是那么的精美。

夏茜欢快的把玩着手中的镯子,洛克感觉是不是平时亏待了她。洛克想起了那天从那二道贩子手中拿到的镯子和耳环,他本来打算将来送给姐姐的。夏茜喜欢,就先给她吧。

既然夏茜已经有镯子了,洛克就从怀中掏出了那一对耳环,递给了夏茜。

“喜欢吗?”洛克把耳环放在夏茜手中。

如果说那个银手镯是首饰中的贵族,那么这枚耳环就是首饰中的皇族。优雅的弧度,精美的钻石,构成了这一对极品耳环。

“喜欢!”夏茜激动的亲了一口洛克,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她越来越觉得当初选择这个比她小的弟弟是个正确的选择。,!

普通平民,福斯坦士兵还是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因为没必要。

洛克和夏茜走在法兰斯城间感受异国他乡的城镇风味。夏茜以前也没来过法兰斯城这种大城市,对于大城市的好奇比洛克还甚。只是这时候街面上没有什么繁华的景象,为数不多的铺子也是洛克他们营和喀什尔男爵他们营的商队开的,卖的也只是粮食。

这种店铺什么都收,首饰、硬币、战场上捡的武器盔甲都能换粮食,粮食只有一种叫煤饼的吃的。这种食物呈黑色表面有碳色颗粒,所以被称为煤饼。如果说糠栗饼是用谷物杂粮的皮壳所做,那么煤饼就是用做完糠栗饼的锅底做的。这东西连老鼠都看不上眼,但这个时候却被夏尔洛人趋之若鹜。

洛克吃过煤饼,那东西吃下去喉咙口又干又涩直冒烟,吃多了会肚子疼,没有一点营养,连续吃几天的话会四肢无力。如果说糠栗饼有时候会客串一下马匹的粮食的话,煤饼是万万不能的,除非你想要军队里的马软弱的驼不动东西。

夏尔洛人也不是傻子,但他们没办法,尤其是他们这种“城里人”,如果说类似吉萨镇的那种乡下,人们还能在田里,在树林里找到吃的,但在城里,除了种了几个果树的院子,你别想找到一点吃的。

贩卖煤饼的大多数他们营的商人都认识洛克,对洛克报以一笑,算是打招呼了。而喀什尔男爵那边的商铺,看场子的人恰好有一个就是那天和洛克喝酒的西恩。

“洛克大哥,你怎么有空来这了?”西恩正在教训一个难民,应该是饿得发昏,抢粮食了。

洛克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中队长,别的中队长平时要不是在自己的住处修炼或者快活,要不是就去男爵或者别的中队长那里走动,只有洛克仿佛无所事事,整天要不是在街面上和下层士兵厮混,要不就是瞎转悠。

热门小说推荐
玄德

玄德

在你面前的是!汉室宗亲孝景皇帝之后涿县街头霸王海内大儒卢植亲传弟子东汉浪漫主义诗人雒阳纸贵直接责任者古文经学派辩经达人古文经学派少壮派领袖左氏春秋第七传承家族涿郡涿县刘氏开山始祖,今文经学派头号憎恶者什么?名号太长记不住?嗯好吧。我叫刘备,字玄德,这是我的而非那位皇叔的故事...

扫描你的心

扫描你的心

甜蜜搞笑的故事~一姚佳是老板的女儿,开开心心隐藏在老爸的公司里当小吊丝,从底层员工做起。富二代孟星哲自己创业,想摸清竞争对手公司的情况,扮演小吊丝潜伏进姚氏企业。两个小吊丝在公司里称兄道弟,谦虚比穷,互相借钱度日后来孟星哲掉马真身暴露。姚佳五雷轰顶,从此想弄死他!再后来姚家家道中落,姚佳成了真小吊丝。从此,姚小吊丝佳踏上了逆袭之路。姚佳我们的目标是重振姚氏企业,干倒孟星哲!孟星哲呵,你倒是快来干啊。二孟星哲招待朋友用餐,助理敲门进来,俯在他耳边低语孟总,隔壁包间有点情况。孟星哲抬眼,冷淡询问什么情况?助理迟疑一下,小声告诉他您死对头姚佳被人敬酒敬得好像有点多了下一秒助理眼前一空。孟星哲已经出门奔隔壁去了。隔壁包间里,孟星哲一把抢过姚佳手里的酒杯,戏精附体不是在备孕吗,怎么还喝这么多?姚佳出了包间,姚佳怒甩孟星哲搀她的手你就是个骗子!死骗子!可耻的大骗子!孟星哲往前凑一步,抵在姚佳面前,微微眯眼姚佳你再骂下去,你看我怎么堵住你的嘴!三这处处充满人工智能的时代,人脸可以扫描识别,那人心呢?姚佳...

如 梦 令

如 梦 令

明月孤,韶光逝,发微寒。拔簪狂饮,风波难抵昔瞳影。西落依旧夏阳,笑定三分问鼎,傲视众河山。天涯如梦令,不敢忆当年。这是一个关于爱和勇气的故事,一个关于理想的故事。当一个女子决定与最爱的人同生共死,他却最终选择了离开,当她满怀豪情,苦追理想,却要面临失去爱情和亲情,她,该怎么办?现代缉毒女刑警西夏因被最好的朋友陷害,中枪落崖,误入了另一个时空□□,身份也随之变为礼部侍郎记文则府上的三小姐记舞潮。在那里,她没有忘记自己的梦想,冲破重重阻碍,当上了□□第一个女捕快,也是在那里,她遇到了她最爱的人。然而,在权利与阴谋的纷繁斗争中,在律法与人情交织的现实世界里,她要做出一生中最艰难的抉择如梦令网上发布的后记三篇后记雪峰在实体书里被拆分成了两个章节,外加实体书收录的番外四篇,都放在惊鸿的博客里了。有兴趣的亲们可以移步去看看httpblogsinacomcnprjh709529...

穿成团宠后她暴富了

穿成团宠后她暴富了

(团宠+仙女人设+1v1蜜宠)一朝穿越,姜知绵成为姜家团宠,众星捧月,蜜罐里长大。然后,她给自己加上仙女人设之后,一切就变得疯狂了疼爱姜知绵的二伯上山,有野鸡飞到他锄头上,撞死了!讨厌姜知绵的柳巧儿洗衣服,石块松动,连人带石头跌进了冰河里!惦记姜知绵相公的小寡妇出门,一头栽进了牛粪坑!姜知绵等等,我要纠正一下,本人未婚,根本没有相公!众人望着迟墨寒那把四十米长的大刀,齐声大喊,不,你有!...

快看那个大佬

快看那个大佬

另一个时空中,陈一闻开始了全新的人生。于是一段瑰丽的历程,又开始了。第一书群1022376780...

从精神病院走出的强者

从精神病院走出的强者

我不是精神病人,我是一位追寻强者道路生活在精神病院的普通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