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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格格巫(第1页)

因为四人组里目前在矿洞内练级,而练级组里少了张修和胡奶奶无所谓,但老大和关淮必须有一个在场,所以这两人一直轮流挖矿提升熟练度,永恒树盾没耐久度了老大就去挖矿,耐久度是满的就让关淮去挖矿,老大顶怪,张修和胡奶奶尽情输出就是。

等到胡奶奶去挖矿了,其他三人堵门杀怪,两个身位的通道照例让关淮先思维控制一个,等怪物走近了关淮用驱散将怪物推走,减少一下怪物的攻击频率可以有效减少永恒树盾的耐久度消耗,加上吃饭和休息的时间,日子倒也就这么过下去了。

时间来到了《方舟》开服的第七天下午三点,四人的挖矿熟练度都达到了初级,此时挖赤铁矿已经没有熟练度可以获取了,而且众人的等级也提升到了20级,虽然距离21级还有一段距离,但众人已经不想待在这里了。

矿洞里环境阴暗,让人心情压抑,能走还是快点走比较好,换个地方不还是一样的练级?

而就在出矿洞的时候,忽然有一个人迎面走了过来,那人一身破旧的皮甲,手上拿的不是匕首而是矿镐,似乎是一个打算专职做生活玩家的人。

这人年纪不大,顶天了也就二十六七,一张还算英俊的脸上面无表情,那不是单纯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说有些木,看上去有些呆呆傻傻的。

迎面走来时,张修只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等到走近之后随手点下查看,看到这人的名字,张修突然停住了脚步。

“莱雅人盗贼,格格巫,15级?”

“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你!”张修心里嘀咕着。

格格巫是谁?第一盗贼,第一杀神甚至是第一玩家的头衔都被人扣在他的头上,他的强大毋庸置疑,身为一个盗贼,别说是法师等脆皮职业,就连各种减伤技能都套上,严阵以待的盾甲战士在他手上都挺不过他一套连招。

那他为何这么叼?

那是因为一把强力的武器,碰上了一个最适合它的人。

张修记得,一直在国战之前,格格巫都是籍籍无名,但是等到国战开放之后,格格巫选择不再蛰伏,参战之后格格巫一战成名,因为他那狂暴的攻击和举世无双的伤害。

在他出名之后,格格巫接受过一次不露面的网络采访,他接受采访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需要钱,事实上,格格巫进游戏的初衷就是做一个纯粹的生活玩家来赚钱。

格格巫在现实里曾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广告公司,生意蒸蒸日上,用日赚斗金来形容也不为过。

可是因为一场车祸伤到了脑部神经,格格巫在昏迷期间被合伙人背刺,偷偷转移公司的钱另起炉灶,而且带走了所有客户和精英员工,基本上就是金蝉脱壳,只不过将他排除在外而已。

从医院里醒来之后,格格巫发现自己睡了一觉之后突然失去了一切,他公司没了,医疗费花光了他大半的积蓄,之后因为和合伙人打官司败诉,不仅钱没拿回来,律师费和诉讼费又花了不少。

而且因为神经受损,他渐渐失去了感情,但取而代之的是他的头脑越来越清晰,每日睡眠时间也急速减少,从一开始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到如今每天一个小时的睡眠就会醒来,他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就在这个时候,格格巫看到了《方舟》的广告,虽然积蓄无多,但不知道该干嘛的他还是毅然决然的买了一个游戏头盔,想要进入游戏做一个生活玩家赚钱给自己治病,甚至是东山再起。

因为不需要太多的睡眠,所以格格巫比普通玩家要多出至少三分之一的游戏时间,凭借着这个优势,他相信,只要人不死,就总有出头的一天。

而现实总算没有抛弃他,在进入游戏后不久他就获得了一把超强武器,只要击杀精英怪和BOSS怪就可以提升武器附加的魔法伤害。

随后格格巫凭借自己的头脑,迅速探开当前等级能进入的绝大部分地图,确定了所有精英怪和BOSS怪的位置,随后就开始日夜蹲守,抢最后一击提升武器伤害,同时还可以分到被击杀怪物一半的经验。

一开始他背负了很多抢怪的骂名,但是随着武器伤害渐渐的提升,格格巫一个人就可以单挑精英怪甚至是BOSS,而且为了始终保持最高效率,格格巫有时候还会脱光了装备通过跑进怪物堆里自杀的方式降低等级。

不过碍于玩家们整体等级提高,他如果一直不跟上的话是赚不到钱的,所以等探明了新地图以及新的精英怪,BOSS怪的刷新与分布之后,他的等级也是会慢慢提上去。

就这样他坚持了一年之后,他手上那把武器虽然依旧是一把低级武器,但伤害堪比神器,很多人都猜测,若是他能一直玩到这游戏关服那天,他手上的武器怕不是能甩那些个真正神器几条街。

所以只能说,一把武器遇上了一个对的人,结果就造出了一个BUG似的逆天人物,而且他的人物经历说出来更像是YY小说的男主角,只不过他因为一直沉迷于击杀各种精英怪和BOSS怪来赚钱,所以身边没有美女相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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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格格巫自然还不是那个想杀谁就杀谁的杀神,只不过是个想通过游戏老老实实赚钱的普通人罢了,其实他和张修等人一样,守着时间在《方舟》开服的第一时间就进入了游戏,但是他走了一条和张修等人并不一样的道路。

在紧跟着第一梯队的玩家一同出了新手村之后,深知想要轻松赚大钱,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信息差的格格巫来到甘泉镇后没有着急杀怪,而是转了一圈,飞速探明了镇子内NPC有何作用的信息以及镇子外的练级怪物信息,最后格格巫得出了一个结论。

剥皮很赚钱。

于是格格巫直接到商店里卖掉了所有任务送的装备,连武器都没留下,只留了一双鞋,再加上之前正常走流程通过的新手任务奖励和打怪掉落的钱币,在其他人都想着买药打怪升级的时候,格格巫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去学了剥皮还买了一把剥皮小刀。

开服第一天的甘泉镇外牧语平原很快就挤满了玩家,这时候几乎所有的玩家都没学过生活职业,所以地上走两步就能遇上捡过东西后没剥皮的野兽尸体,那时候格格巫效率很高,一分钟能剥近20张皮,刨去交任务之外,这一分钟就是20铜币,一个小时就是12银币。

格格巫第一次返回镇子时,他先将所有需求皮毛材料的任务全部接取然后提交完成,再将身上剩余的皮毛全部卖掉之后,他立刻给自己买了一双移速最快的鞋。

因为《方舟》里没有负重这个概念,毕竟背包具有空间魔法的能力,在魔法面前谈科学未免有点可笑,再加上他练的是全敏贼,移动速度本就比别人快一些,换了鞋子之后效率更是飞速提升,剥皮的效率也略微有所提升。

而且趁着这个时候有钱,他将其他采集系生活技能都学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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