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9章(第1页)

他都麻了。

他都能像宝可梦大师那样砸个球就把大扑棱蛾子召唤出来了,给黄绣姑捎句话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黄绣姑果然找到了那三块铁板。

她抬起歪折扭曲的手指,狠狠戳刺了下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

整座庙里顿时回荡起痛楚的惨叫。

但奇怪的是,发出惨叫的不是阿禄师,而是阿禄师的弟子、文叔一家人还有其他几个住客。

不对呀,黄绣姑伤的不是阿禄师的魂吗!

温衍猛一个激灵,他想到了他们这些人的共同之处——

扶乩那天,他们都喝了阿禄师分发给他们的水!

难道那一缸掺了符灰的水……才是阿禄师真正的藏魂之地?

“阿漓……!你没事吧?!”

话音刚落,江暮漓就皱眉捂住胸口,有气无力地倒进了他怀里。

“衍衍,我疼。”

温衍恨不得代替黄绣姑杀了那个老逼登!

“衍衍,不用担心我,我没事的。”江暮漓的声音温柔又坚强,他握住温衍的手,贴上自己心口。

“只要衍衍能像现在这样,陪在我身边就好……”

温衍麻溜儿地把他放到了地上。(江暮漓:又来?)

“你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温衍气愤地冲上前去,一脚踢翻香炉。

“你想跟黄绣姑斗就堂堂正正地斗,想要名声又贪生怕死,用这种卑鄙无耻的小伎俩,你就不觉得可耻吗!”

阿禄师不屑冷笑,“兵不厌诈。不过我还真没想到,你这种迟钝至极的普通人竟然能发现。”

当初,他虽打定主意要消灭黄绣姑,但又生怕自己遭到不测。即便是用最周全的山水藏魂之法,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于是,他就想到人肉藏魂。

人肉藏魂是冯圣君一派的乩童才会的秘术。

传说冯圣君每次斩妖除魔之前,都会抓一个八字命格纯阴的处女,将自己的魂魄藏进她的躯壳里。

这样一来,自己就能毫无顾忌地与邪魔恶鬼斗法了。

只是,那些被祂用来藏魂的女子都成了牺牲品,她们的身体会因无法承受祂的魂魄而崩坏,若非即死,也是早夭。

但无论如何,民间还是引以为美谈。毕竟用几个女人的死换来一方安宁,怎么想都是一桩划算的事。

而阿禄师这次用的人肉藏魂在经过代代改良之后,可将法师一人的魂魄分散在多个人身上,不仅藏得更好更难发现,就算遭遇不测,还能将伤害分摊,降到最低。

阿禄师打心眼儿里觉得此计绝妙。

他举起斩妖剑,贴上绝魂符,临空横扫。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