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七章 牛羊村(第1页)

骑马两日,步行三日,人仙之体耐力更强,赶得上马,就是走的浑身臭汗,累的无瑕多想。

好在途中丁文遇到村子,买了匹马。

等他赶到向仙城南边、另一个雷熊记忆里的人仙阵漏居住的地方,也已经是六天之后了。

其实还没来之前丁文就知道,他肯定没有仙人飞的快。

屋子后面果然有死人,还不是刚死的,尸骨乱七八糟,显是死后有野兽来过。

‘阵漏是找不着了,大晴派将来让仙山的仙人负责阵漏的维护工作,短期内肯定不会再用地界的人,阵法的线索就这么没了?’

丁文不甘心的在阵漏屋里翻找,结果如上一个阵漏家里那样,什么也没有找到。

这个阵漏家里也不见有什么东西,大约仙派本来就不允许他们额外记录,又或许维护工作依照流程,并没有额外的麻烦,也就无需记录。

丁文正翻找着,突然一条身影进来,满屋的温度骤然下降。

丁文和冰封月面面相觑……

‘她是去过别的阵漏家里,人不在等了几天?还是去了不止一处地方,恰好轮到这里?’丁文正猜测着,就听冰封月问:“你为何在此?”

“找你。”

“何事?”冰封月又问。

“那天那个阵漏在你走后被仙人杀了,就是给你传话的仙人,用天地一缕光杀的。”丁文见冰封月眼里透出困惑,然后是怀疑,片刻后突然反问:“为何杀他?”

“我以为你会知道。”丁文不答反问。

“这里的阵漏何在?”冰封月不说是否知道为什么。

“死了,有些时候了,尸体在后面的菜园,被野兽啃过。”丁文说完,就见冰封月去了后面查看尸体,回来之后,沉默有顷,突然问他:“你往何处去?”

“不知道,没有目的地。”丁文猜测的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

冰封月拿了金锭递给他,说:“置办些日用、食物,送去白首峰顶。”

“然后?”丁文明白了,她需要人跑腿,分明做好了长期在白首峰顶等的准备。

“你细心,替我照应日常杂务。”

“我细心……是指喂食不必耽误你时间?”丁文怀疑是因为这被她选中。

“是。”冰封月言罢又道:“别时传你几招。”

冰封月说完就出去,飞走了。

丁文丢着金锭在手里玩,想着,有点好笑,这女仙……就没想过他就是她要找的人?

外头突然一阵响动,丁文跑出去,看见冰封月在半空收剑入鞘,而门外的地上,被冰刺戳入地下,排列出了一行字:‘预知仙阵事,向北白首峰。’

丁文射了星能拟化的火焰,却还要持续燃烧的烤上好一阵,那些冰刺才融化。

地上留下的深槽,一看就是从半空施展手段留下的,必然是仙人。

换言之,一看就知道是仙人的陷阱。

“……她根本就没想过我见到这些会不会去的问题吗?”丁文丢着手里的金锭,考虑了片刻后,果断决定不去了。

他不想-->>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