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穿书要命(第1页)

以下内容为架空背景,考究勿扰,感谢。

洞房内,姜妩安静地坐在床边,将盖在头上的盖头扯下,解开不知怎么盘上头的编发和凤冠。

垂眸,看了眼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炮灰顾锦。

她穿书了,成了舍友写的小说里面的大反派。

前世她是个医学生,在读完研后的第二天被车撞死。

等她醒就迷迷糊糊的被送到这里……

原主叫姜妩,姜家嫡女长女,自小在家中便不得宠,妹妹也就是女主与顾锦有过婚约,顾锦镇北王唯一的儿子,与顾家结亲也算姜家攀了高枝。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不久之后顾家被查,流放荆州。

女主与顾锦的婚约还在,姜家心疼女主,想要悔婚。

顾家一听姜家悔婚,直接闹了起来,他不同意!镇北王没了,顾锦半残。

顾家其他几房人就想靠着姜家吃救济粮。

于是原主被丢了过来,一路披荆斩棘重回姜家成为幕后大反派。

将朝廷搅得一片风云,勾结“外族”就差那么一点就能要了男女主的命。

姜妩打量着周围的环境,红烛是临时买的,日子是随便订的,屋子是最破了,还四面漏风冻得姜妩打抖抖。思来想去去这整间屋里最值钱的也就只有她这身喜服了,还是姜家随便给她找块布做的。

望着躺倒在床的顾锦,不仅有点头疼。这位大爷他就只有这一晚上可活了。

姜妩无奈叹气,原书中顾锦的死是原主这一生悲剧的开头。

顾锦死在洞房那夜,顾家借着这点给原主扣了顶帽子,扫把星。抢占了她塞牙缝都不够的嫁妆,将原主当丫鬟使唤。

没钱了找原主要,不给就打。

至于顾锦发病原因书中没提,姜妩依稀记得这顾锦最开始并无大碍,可第二天起来人已经无了。

姜妩心里有个不大好的想法,顾家想赖上姜家,当土皇帝。毁一个绊脚石的得个尽心尽力的狗奴才。

想着姜妩翻身上床,抓起顾锦的手腕,嗯把脉不可能,现代学校不教那玩意。

姜妩只能凭多年学习,实习经验来判断。

毕竟原主黑化后提过,顾锦当时只是得了风寒,迟迟不得医治,在加上顾家出事之前身体就算不上很好。

如果只是风寒的话那就好办多了。

姜妩摸上顾锦的额头,烫的惊人。

若是放在以前姜妩直接就给他开上几包感冒灵挂盐水了,可现在不行,没钱没药没工具的,求人不可能他们巴不得顾锦早死早超生。

突然间感觉到手中的东西触感不对,姜妩一愣不敢相信的看了眼手里的东西,感冒灵颗粒?

猛的抬头发现周围环境变了,不是之前叙利亚风的洞房,是一间古色古香药房。她站在乌木做的药柜子前,手里拿着包与环境不相符合的感冒灵。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药柜旁边还放了几个小匣子,姜妩打开一看外科手术常用工具。

“这是白捡了个金戒指?”

姜妩接受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上几分,穿书都发生了,自带金戒指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了。

在药柜里翻出自己需要的药物后顺带还在这空间溜达了圈。

不出一盏茶的时间能,姜妩摸清楚了整个空间的格局,药房对面的房间放着不少的种子,出了屋子就是一片药田和还未开垦的荒地。

屋后是一池温泉。

姜妩点了点头,她瞧着这布局怎么和原书女主的随身空间那么像呢。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