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6章(第1页)

沈簌已经换上一件干净的棉睡衣,他打算一会儿回寝室就睡觉,直接穿的睡衣。

傅灼枭擦拭着头发:“还没走?”

沈簌双手搭在膝盖上,乖巧得很:“等你。”

“等我干什么?”

“等你一起走呀,走夜路不安全。”

“”

傅灼枭站在衣柜边,拿衣服的动作顿了下,一针见血:“所以你是在担心我还是在担心你自己。”

“都担心。”电影里玩家走单极大概率会被鬼咔嚓,还是组团的好,组团的保险。

傅灼枭沉吟了会儿,虽然他很想说在厂里没什么不安全的,但一想到之前的严皓瑜,傅灼枭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反正他很乐意送沈簌回寝。

走的时候,他还顺手拿走了沈簌脏掉的训练服。训练服沾染着泡面味,被他拎着,他不嫌弃。

傅灼枭穿着一身黑大衣,手揣着兜,把沈簌送到寝室楼下,看着人进了门,上了楼,直到完全看不见影了,才朝与学员寝室楼完全相反的方向离开,前往录音棚继续工作。

凌晨两点,沈簌轻轻推开寝室门,宿舍漆黑一片,所有人都睡了。他没开灯,蹑手蹑脚猫着腰,凭借窗外月亮朦胧的冷光一路瞎子摸黑地找到自己的宿舍床位。

拖鞋,上床,掀被,钻入,行云流水。

想起澡堂里发生的那些事,沈簌把脸朝下埋进枕头里,他的脸还呼呼烫,他认为傅灼枭真是太过分了,怎么可以这样呢?不知道他会很害羞的嘛?

不过转念一想,第一次和人在车上做,别说用手了,什么姿势都尝试过一遍,沈簌都没觉得有今天害羞。这是为什么呢?

他以为今天要睡不着了,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但没过多久就被周公拉入了梦乡。一觉睡得比前两个月的每一天都要踏实。

半夜开始下雨。冬季气候干燥,很少下雨,雨滴敲击在玻璃窗上,形成一道流连婉转的水渍,这样的天气很适合睡觉。

今天上午是封闭训练,没有录制工作,沈簌一觉睡到中午才醒,他坐在床上发完五分钟的呆,看了眼窗外,雨还没停。

宿舍其他三个人都不在。大概是知道沈簌昨晚很晚才回来,商量着都没有叫醒他。

桌上放着一盒绿豆粥和两小包脆香米,贴着十分幼稚的卡通便签。是薛义旸和洛忻淳留的,让沈簌起床后记得吃。

司尧帮他把空水壶打满了,一摸壶壁还是温的。

沈簌内心有些小感动,感觉仿佛回到了从前和队友一起同居的日子。哦不,队友不会给他打水也不会给他带早饭,只会给他准备棺材,因为怕他睡死了。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